一、专业介绍
该专业创建于1994年,是国内创办较早的社会工作专业之一,目前已经成为省级特色专业,具有社会学、社会工作研究生学位授予权。我校社会工作专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多年的探索,确立了“以能力为本、关注教学过程、培育实践平台”的教育发展理念,坚持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并重、教学与研究并重,努力构建社会工作特色专业建设的四大目标体系——科研与教学内容体系、专业实践平台体系、师资队伍建设体系和专业教育管理体系,培养了大批能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、具备社会管理知识与技术,有较高的研究与实践创新能力,在政府有关部门、学校、医院、企业、高新技术公司、民间非营利服务机构,从事不同层次的调查研究、工作规划、方案设计、项目开发、管理和服务的高级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才。
二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拥有人文关怀精神,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技巧,在政府相关部门、学校、医院、企业、高新技术公司、民间非营利机构,从事各类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研究、服务项目开发、设计、管理、实施、评估等工作的社会工作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。
三、毕业生能力和学分要求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学、社会工作、心理学、政治学、管理学、法学等社会科学基础理论、社会调查方法、社会工作理论、社会工作管理、社会工作实务技巧,受到社会工作者的基本实务训练,具有从事政府、社会、经济、教育、健康等不同领域的各类人群不同层次的福利需求满足所需的研究、管理与服务能力。
1.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与能力:
(1)具有人文与社会关怀理念以及与各类人群沟通的综合素质与能力,掌握较扎实的社会工作基础知识,正确运用本国语言、文字的表达能力;
(2)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技术理论基础知识,主要包括社会调查方法、社会工作理论、社会工作实务方法、社会工作研究等,具备了解自我与他人的能力,了解社会环境和现象的能力,制定社会福利制度与政策的能力;
(3)具有社会工作策略思考和专业技术的能力;
(4)具有觉察多元文化差异的能力;
(5)具有初步的社会工作科学研究、实务开发和管理能力;
(6)具有本专业必需的社会福利需求调查与社会服务项目设计、实施与评估以及项目督导与管理的能力等;
(7)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和外语应用能力。
2.学分要求
课程模块 | 课程性质 | 修读学分 | 备注 |
通识教育课 | 必修 | 38 | |
学科教育课 | 必修 | 25 | |
专业必修课 | 必修 | 75 | |
专业选修课 | 选修 | 12 | 从本专业开出的14门课程(28学分)中选修12学分 |
通识教育选修课 | 选修 | 8 | 从学校开出的课程中选修8学分;其中, |
毕业总学分 | 158 | 另需取得4个素质发展学分,方可毕业 |
四、学制与学位
标准学制:四年
修业年限:三至六年
授予学位:法学学士
五、主干学科与交叉学科
主干学科:社会学、社会工作。
交叉学科:心理学、法学。
六、专业核心课程
社会学原理、社会调查方法、社会工作原理、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、社会政策、社会工作行政、社会心理学、个案工作、团体工作、社区工作。
七、主要集中实践环节
工程技术实习、科研训练、学年论文、认识实习、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。